新华社联合国11月14日电 14日,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胡锦涛在安理会应如何运作的公开辩论中发言,要求有关国家谨慎使用否决权。胡康表示,否决制度是促进大国之间协调和防止冲突的必要协议。它是《联合国宪章》为安理会增设的“安全阀”。从以往的实践来看,这一制度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。但近年来,一些国家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呼声,在加沙问题上屡次滥用否决权,阻挠安理会行动,引发广泛争议。中方敦促有关国家倾听国际社会的声音,认真承担大国责任,尊重国际法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。经济贸易组织的权利建立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上。胡孔表示,安理会应优先考虑通过对话、谈判、斡旋和和解等和平方式解决争端。制裁是《联合国宪章》第七章授予安理会的特殊工具。这些旨在为政治解决创造有利条件,不能替代外交努力。安理会应明智、负责任地处理制裁问题,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制裁,努力减少制裁对人道主义局势、经济和人民生活的负面影响。安理会成员应相互尊重、相互理解,倾听并回应彼此合理关切,努力达成协议。起草该决议的国家代表的是责任,而不是特权。而不是偏袒某个人无论是在自己国家还是将公共资产用于私人目的,我们都应该努力弥合分歧,凝聚共识。胡聪表示,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,中方始终负责任地参与安理会活动,支持安理会发挥作用,维护安理会权威。中方愿继续与各方一道,弘扬团结合作精神,探讨改进工作方法的有效途径,推动安理会更好履行职责,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建设性作用。